天眼查App显示,2月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B站关联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关联案件为葛优与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葛优。案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
天眼查信息并未显示更为详细的起诉原因。作为公众人物,葛优起诉平台网络侵权极有可能与肖像权、商誉有关系。结合近日另外一则新闻来分析可见一斑。
1月31日,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公众号“咸宁生活范”2016年7月23日发布了标题为“‘葛优躺’‘北京瘫’成时尚?医生提醒:别再学了!小心真瘫了……”的文章,其中使用了10张葛优肖像作为配图。
葛优认为,其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尾部位置植入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信息,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葛优的社会知名度,达到宣传推广其平台和业务的目的,此举具有非常明显的商业属性。葛优要求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维权成本等合理开支5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在公众号“咸宁生活范”连续三日登载声明,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7000元。
葛优起诉B站大概率也是类似的原因。B站上很多UP主使用影视题材剪辑作品。除了“葛优瘫”,2009年上映的“老电影”——《让子弹飞》,在2021年7月在B站登录,一度成为B站放映厅当时播放量最高的影片,获得9.9分的评分,并成为这个二次元起家的平台上,第一部流量超越动漫作品的真人电影。被誉为在B站Z世代群体中“封神”的作品。B站用户、up主围绕该部作品有大量的短视频二次创作。B站被起诉,大概率与这些二次创作的部分短视频作品有关,比如“搭便车”蹭葛优个人影响力来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甚至损害其形象。
而近来年,明星起诉B站,或B站UP主的事情也屡见不鲜,简单搜索引擎一下,就能发现,近年来就有徐坤起诉B站、林俊杰起诉B站及UP主这样的新闻。一方面短视频创作平台确实能为明星带来关注度和流量,一方面,确实明星和名人也往往成为被恶搞的对象,这种“流量”对明星而言确实是一把双刃剑。处理不好,也会会被网友扣上,“心胸狭隘”“小气”的帽子,甚至会损失粉。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将对明星、视频平台及用户之间的网络侵权纠纷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