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话题在微博上再次炸开了。事情的起因来自于台湾的一项有争议的立法。
5月初,台湾提交修订版《人工生殖法》,草案中允许没有生殖能力的个人,可通过支付酬金的方式,委托“代理孕母”作为实现途径。目前,该“修订”已经通过了台湾“立法院”的“一读”,将送交台湾的“社会福利”与“司法”部门进行“实质审查”,这意味着着“代孕”有可能在台湾被“合法化”。
有些人可能会说,代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方得到了孩子实现家庭圆满,一方赚到了高昂的报酬解决了经济问题,这不是两全其美吗?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不妨来看看这是一个怎样的“自愿”。
从需求端考虑怎么都是合理的,无论是对于不孕不育的夫妇、同性恋夫妻,还是不想自己生孩子的有钱家庭而言,想要拥有自己孩子的想法都是合理且美好的。从他们的角度来思考代孕这件事,也颇能获得人们的同情、理解甚至支持。
但是要从供给端去考虑,事情就完全变了味道。
先来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在进行代孕。
BBC拍摄的记录片《代孕者》对印度代孕母亲进行真实的记录。
2002年,印度宣布商业代孕合法,之后的十余年里,印度代孕产业迅速膨胀,代孕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涌现,街头随处可见代孕公司的广告,很多女性排着长队申请做代孕母亲。
代孕母亲几乎清一色的家境贫寒,她们大多为了家里的生计主动或者被迫代孕。
有了为了给家里盖房;有的为了供女儿上大学;有的为了治病;有的为了给小姑置办嫁妆。
她们的这种“自愿”很多时候是走投无路的选择,甚至完全被家人强迫。
一些女性的丈夫甚至不工作,要求妻子多次代孕赚钱供己挥霍。
一次代孕的价格是28000美金。代孕母亲薪水是8000美元(约54792人民币),生了双胞胎是10000美元。三个月内流产,是600美元。3个月后流产,会得到1200美元。如果怀到6个月以后,不论婴儿是否存活,代孕者都会拿到全部的费用。
印度的极度贫困者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体力劳动者和农民一周只有不到10英镑(约85元人民币)的收入。
一次代孕的收入对于代孕家庭无疑是一笔巨款。当钱来得太容易,剥削和压榨就变本加厉。很多女性在一次次代孕过程中身体健康逐渐被掏空,甚至有因为生产而丧命者。
说白了!代孕母亲出租的是自己的子宫,为了交易顺利达成,保证婴儿顺利出生,代孕母亲健康和安全往往是被忽视的。
为了保证怀孕成功,代孕母亲往往要被植入多个胚胎,一旦胚胎发育成功,还要做减胎手术摘除多余的胚胎,这可能对代孕母亲身体造成极大伤害。
为了保证胚胎能发育,代孕母亲通常要接收大剂量的黄体酮素。打上一百来针也属正常。
为了避免流产,代孕母头三个月被要求卧床,不可随意走动。集中住在集体宿舍里。
代孕母亲的伙食并不好,但是分量极大,因为胎儿出生最后是按照体重计算价钱的。
如果期间流产,代孕母亲得到的赔偿将非常有限。
为了保证胎儿安全,代孕母被要求剖宫产。很多女性一旦走上代孕这条路,就会连生几个,一次次剖宫产对身体健康带来隐忧,代孕母亲的健康状况也会越来越差。
如果生产出有问题的胎儿,婴儿会被拒收,代孕母亲很可能白白辛苦。
在印度只要花上2.8万至3.8万美金,就可以代孕一个孩子,而在欧美国家得到试管婴儿,则会花三倍以上的成本。这让印度沦为“全世界的子宫”。
从2002年宣布商业代孕合法,到2015年禁止商业代孕,十余年间,印度形成了全球最繁荣、庞大的代孕产业,收益每年高达28亿人民币,全球超70%的代孕宝宝在这里出生。
尽管代孕产业给印度带来颇为可观的税收,但是印度最终还是禁止了商业代孕。其实我们可以研究一下,从法律允许到法律禁止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数据显示,印度商业代孕合法化的十余年里,印度被贩卖的妇女儿童人数以惊人之速逐年增加,且难以遏制。过去贩卖女性,只能获得一次收益,代孕合法化之后,新的商业机会出现了,一名女性至少可代孕三次。凭借代孕收益,这些“吸人血”的地下机构每年可以获得的大量稳定收入,一本万利源源不断。而代孕女性则彻底沦为生育机器。
在中国,代孕一直是不合法的,但是代孕黑产也在却悄然壮大。
据《澎湃》报道,中国内地至少存在400家以上的代孕机构。仅上海某家机构,从2004年~2017年就有1万名宝宝通过代孕出生。
按照不同的档次,代孕市场收费标准在65万~150万元不等,作为其中最为关键的代孕母亲,仅仅可分得几万到20万元的生子报酬。如果以最低65万元的标准,一单业务30%的利润起算,一家代孕机构在开展1000个代孕业务的情况下,利润至少在千万元级别。
暴利之下,人性之恶被彻底释放。
日前被披露的名为“广州彩虹宝贝”的组织机构,就专注于为同志群体提供代孕业务,已“经手”了400多个代孕婴儿。
在其晒出的信息中可以看到,很多代孕母亲经历了多次移植,有些年纪只有堪堪20岁,还有一些代孕母亲,极有可能未成年。
为了招募到代孕女性,公司打出的广告也极尽鼓吹之能:“管吃管住,专人服务,按月发放营养费、生活费,钱可提前预支。”背后的危害却只字不提。
物质诱惑下,报名者蜂拥而入。
在湖北潜江七里村,“代孕”已成为当地人心照不宣的发家之道。有妇女年近50岁,仍想着最后一搏:一边是辛苦种田打工年入不到两万,一边是去城里呆一年拿到20万,你说怎么选,我就是入行太晚,要不房子早盖好了!
有偿代孕合法化的口子一旦被撕开,迎来的将是更加疯狂肮脏的勾当,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知乎上有一条帖子写到:
“若我国开放有偿代孕后:年轻貌美的千金小姐们将不会再自己生育,花钱找人代孕将成为名媛圈内的刚需。大量健康适龄的打工女性,转入到代孕行业。”
“农村物化女性现象更严重,媳妇娶回家给自己家生完娃后,就踢出去找代孕公司寄养,一胎又一胎,好几个20万赚回家。”
“代孕行业竞争激烈,各种降价吸引客户,又想方设法节约成本,导致服务品质下降,出现更多影响到代妈身心健康的操作。”
“中国接替泰国成为新的“亚洲子宫”,外国人纷纷前来挑选心仪的代妈。”
而且,随着代孕产业的壮大,也必然出现市场细分。当客户愿意支付更高价格时,代孕机构也会提供更高级的代孕者,比如年轻貌美、身体健康、高学历的女性,但是,这种女性又怎么会自愿代孕?
千万不要低估人性的底线,对于一件可带来巨大利益的事情,你永远不知道有一些人为了利益会做出多疯狂的事。
在我国贩卖妇女、儿童,器官买卖都是非法的,为什么犯罪案件仍然屡禁不止,且有逐步攀升的趋势呢?因为有利可图。
马克思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如果代孕合法化,市场需求会被迅速释放,无数人会因为“商机”涌入这一产业。当“自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必然将“非自愿”供给者卷入进来!
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很可能走在路上,被别人一棒子打晕,醒来之后就变成了生孩子机器。
她甚至都还没谈过恋爱,就怀上了别人的孩子,然后接下来的几年里,成为了生孩子的机器,一次次怀孕、生产、怀孕、生产,肚皮被开了一刀又一刀,直到身体价值被完全榨干……细思极恐,简直不敢想象!
有偿代孕表面上是给底层女性一个“赚钱”的机会:将“闲置”的子宫出租给有需要的人群,并得到经济上的回报。可是本质上却这“卖淫合法化”一样,只可能是社会上强者对弱势女性的压榨,上层阶级对底层阶级的彻底剥削。届时,中国历史上的“嗜痂之癖”,将在现实社会再现,围绕上层阶级代孕需求,形成巨大产业链,将弱势群体和无辜的人裹挟其中。
(注:嗜痂之癖语出《南史·刘穆之传》,南康郡公刘穆之孙刘邕喜欢吃疮痂,就是伤口愈合之后,上面的痂皮,认为味道像鲍鱼。有一次刘邕拜谒孟灵休,正巧孟灵休先前患有疮,痂皮落在床上,刘邕拿起来就吃。孟灵休很吃惊,就把没脱落的痂皮也全都揭下来给刘邕,以至于疮口又流血了。由于刘邕的这个癖好,南康国也就是刘邕的封地官吏二百多人,刘邕不问有罪无罪,将每个人鞭挞流血,供其食用。)
(图:2018年,一名日本男子竟然在泰国代孕生下了13个孩子,声称是为了继承家业,而且他的目标是1000个!震惊世界!)
如果代孕可以合法化,那么器官买卖是否可以合法?卖血是否可以合法化?吸毒是否可以合法?
中国曾经卖血是合法的,结果出现了河南艾滋村。一个抽血这么简单的医疗条件为什么都不能保障?因为贩血机构目的只是为了牟利,才不会去为了保障供血者和输血者的利益而增加成本。如今在中国卖血已经被法律禁止了。因为买卖背后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难以解决。
即使是卖血合法化的美国,这一法律赋予人们的自由也成为剥削穷人的正当理由。《美国大西洋月刊》的一则报道中指出:在穷人眼里,卖血是一条从“人体矿山”中提取“液态黄金”的装配线。
再来说吸毒,吸毒双方都是自愿交易,甚至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还要进行交易,那是不是可以鼓励吸毒这种交易合法化,给他们以自由?显然各国法律对吸毒都是禁止的,因为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法律是保障人们的权利,给人们以某种自由。但是一种自由不应该以侵犯他人自由为代价。
绝对的自由下,会有一万种方法让弱势群体“自愿”被剥削。比如自愿吸大麻(荷兰英国),自愿当雏妓(泰国),自愿卖淫(日本)、自愿当人肉炸弹(中东)……
如果代孕合法,女性从14岁到40岁任何时候任何身份都有可能成为商品,作为女性,你凭什么认定自己不会是那个受害者?
即使你是男人,难道不担心自己的女儿、妻子、姐妹甚至母亲,被无辜的卷入到代孕的悲惨世界当中吗?
为了不让更多人被剥削、成为受害者,我们要坚决反对“有偿”代孕合法化。(文/ 傲骨女人 叶子)
附:微博上一些反对代孕合法化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