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自今年2月起,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